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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:电动自行车上牌 先上磅称验重量
发布日期:2008-05-09  来源:文广传媒  
 

  根据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规定,速度过快、“体重”超标的“轻摩化”电动车就不能上牌。国家标准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,而磅称上指定的数字已经放宽要求,只要超过48公斤,电动车决不能上牌照。从5月起,电动自行车到非机动车管理所去上牌照,还需先上磅称,检验重量。 

  8日上午,记者在卢湾区非机动车管理所看到,电动自行车上牌点比过去多了一台磅称,上牌照必须过过称。

  (采访卢湾区非机动车管理所交警赵志明:电动自行车变轻摩化助动车这个现象,所以,全市最近严格把关,防止这种倾向蔓延。)

  除了车的重量、车速有严格规定外,对于车宽,车长等都有严格的限制。此外,从6月1日起,电动自行车车座不能上下调节的,也不能上牌照。

  (采访卢湾区非机动车管理所交警赵志明:这个坐垫要升降式,龙头可以上升上下,象这种不是升降式的,不行的,像它这车明显超标。)

  而记者在一家车行看到,有的超标的电动车,俨然一副轻便摩托车模样,上面张贴着价格、性能等数据。

  (采访车商:全部退给厂里的,这一般性,装装样子的。)

  据了解,上海目前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过200万辆。严格上牌标准,将会有效维护电动自行车市场的正常秩序和交通安全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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