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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种危险行为千万做不得

发布日期:2005-10-15   

 
    不要逆向行车。尤其注意不要在快车道上逆行。 

  不要买杂牌车。购买电动车的时候要问清楚,这个品牌、型号是否在省公安厅规定可以上牌的车辆目录中。如果由厂商代办牌照,一定要用本地牌照。 

  不要骑车带人。很多电动车的座椅是双人座,但是骑非机动车按规定不能带人。 

  不要进入机动车道。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,万一遇到擦碰突然翻倒,后面的车很可能因为来不及刹车撞上来。 

  不要超过规定时速。电动车的制动系统只在一定速度内起作用,不要冲坡、不要在情况复杂的地方突然加速超越。 

  不要突然拐弯。要减慢车速,看清形势后缓慢通过。 

  案例一:2004年12月19日,家住杭州夕照新村的张某骑一辆菲利普牌电动车,在钱江一桥人行道上由南向北行驶。桥有坡度,张的车速越来越快,骑到一根电灯杆旁时突然摔倒,跌进机动车道,后面一辆别克轿车来不及刹车,张某被撞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。 

  案例二:2004年11月29日中午12:15,家住西湖区的蒋某(73岁)骑一辆新福牌电动车,在之江路由西向东(逆向)行驶。经虎跑路口时,对面一辆公交大客车右转弯开出来,蒋某的电动车一下子撞上公交车侧面。蒋某重伤,抢救无效死亡。 

  案例三:今年5月31日,杨祖辉本打算跟男友杨军去西湖边庆祝生日。当时由杨军骑电动车带着杨祖辉在路上行驶。当电瓶车行驶到保?北路与文一路路口时,杨某看见箭头灯转绿,准备左转弯时,不料突然被一辆迎面行驶而来的面包车撞翻在地,坐在电瓶车后座的杨小姐当即被撞飞,后脑着地,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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